违反开源软件许可证的法律救济——以德国法为视角

被引:6
作者
张汉华
机构
[1]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
开源软件; GPL许可证; 法律救济;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5.03.010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违反开源软件许可证适用违约救济方式还是侵权救济方式,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为了鼓励开源软件的开发和运用,我国应当将开源软件许可证视为是一个附解除条件的格式合同,将违反GPL许可协议的行为认定为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而赋予权利人侵权救济途径。
引用
收藏
页码:83 / 88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德国著作权法.[M].范长军; 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2]  
德国民法典.[M].陈卫佐译注;.法律出版社.2004,
[3]  
MySQL AB诉Progress Software Corp.;NUSPHERE Corp.案——GPL许可证与法律失之交臂.[J].张韬略;.网络法律评论.2004,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