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制与分离制:宋代地方行政权力的转移

被引:18
作者
余蔚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讲师
关键词
宋代; 中央集权; 地方行政; 完整制; 分离制; 行政幅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44 [宋:北宋(960~1127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宋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最大特色,是在同一高层政区存在多个平行的行政组织与长官,即在高层政区实行“分离制”。从“行政幅度”的角度进行审视,这种制度是宋代中央政府重新分配地方行政权力,使权力分配的格局更有利于中央。“分离制”成为宋代中央集权程度超越前代的一个直接原因。南宋时期,在同级的不同机构之间,官员互相兼职的现象日益普遍,导致事实上的机构精简;在中央政府与高层政区之间,出现一级“跨高层准政区”。这两个因素减弱了“分离制”实施的力度,导致南宋中央的集权程度明显不如北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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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18 / 130+191 +191-192
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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