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法理思考

被引:25
作者
陈东超
机构
[1]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广东东莞
关键词
法官; 错案追究; 独立审判;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0.06.002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全国各地很多法院正相继制定并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试图对办错了案的法官进行监督。但该制度所依据的错案命题本身缺乏相应的法理基础 ,在实施中带来很多弊端 ,而且 ,针对法官裁判行为进行追究的做法直接影响和损害法官审判权的独立行使 ,难以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 ,应摒弃现行针对法官裁判行为设计的错案责任追究制 ,借鉴国外行之有效的司法经验 ,建立符合审判活动本质要求的专门的监督制度———法官弹劾、惩戒制度。
引用
收藏
页码:9 / 15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16 条
[2]   法律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与“错案追究制”的误区 [J].
王晨光 .
法学, 1997, (03) :5-11
[3]  
法律推理:大前提的空缺与补救[J]. 夏建武.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5(06)
[4]   司法的形式化:诉讼法制现代化的实证指标 [J].
夏锦文 .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 (04) :27-32
[5]  
司法改革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王利明著, 2000
[6]  
走向权利的时代[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夏勇主编, 2000
[7]  
通向正义之路[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谢兴权著, 2000
[8]  
法的价值论[M]. 法律出版社 , 卓泽渊著, 1999
[9]  
法治问题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马长生, 1998
[10]  
法律是什么?[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刘星著,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