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电力法体系的构想——以构建和维护竞争性电力市场为价值目标

被引:18
作者
刘宇晖
机构
[1] 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
关键词
竞争性电力市场; 电力法; 体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7 [能源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摘要
由竞争性电力市场替代垂直一体化的电力行业模式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决定了现行《电力法》必须进行大的修改。未来《电力法》的体系应是以构建和维护竞争性电力市场为价值目标统辖的总则、发电、输电、配电和电力零售、电力交易规则、电力监管六部分。
引用
收藏
页码:121 / 124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论《电力法》修改——“从行政管理法”到“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 [J].
朱维涛 .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6, (05) :8-11
[2]
《电力法》的修订与完善 [J].
吴贵辉 .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4, (02)
[3]
中国电力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M].刘建平著;.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
[4]
电力市场竞争.[M].(美)萨莉·亨特(SallyHunt)著;易立云;杨海波;乔涛译;.中信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