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型金融申诉专员制度评介

被引:13
作者
杨东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金融申诉专员制度; 政府主导型; 台湾金融消费评议中心; 金融消费者保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D92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2012年1月我国台湾地区依据"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成立了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这一专司金融消费纠纷解决的新机构,其特点在于由政府机构主导,以政府的资金、人事、业务领导等为支撑构建了政府主导型的金融申诉专员制度。针对我国大陆地区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缺陷,可在"一行三会"的指导下设立公益性、政策性的准官方性质的金融申诉专员机构,在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中充分发挥政府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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