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传播中的反不正当竞争——以天津“泥人张”诉北京“泥人张”为例

被引:8
作者
苏哲 [1 ]
张建梅 [2 ]
姬广亮 [3 ]
机构
[1] 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
[2]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3] 天津工业大学
关键词
民间文化; 泥人张; 特有名称; 驰名商标; 反不正当竞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17 [国际经济法学];
摘要
民间文化产品的开发近年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有关知识产权纠纷也不断出现。在主体明确、有继承人或传承人作为权利人的情况下,不应当随便使用权利人的企业名称、特有的商品名称、商标或姓名,不得造成特有名称的混淆和淡化。如果打着弘扬民间文化的旗号一哄而起,任意贴上某种知名商品的标签,导致产品越来越不“正宗”,其独特性、精粹性丧失,该民间文化所遭受的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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