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小企业的保护性立法及其借鉴

被引:1
作者
陈晓华
王清瑞
机构
[1] 江西省计划委员会
[2]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关键词
美国; 合法权益; 规章;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企业; 企业管理; 反托拉斯立法;
D O I
10.19616/j.cnki.bmj.1998.09.022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目前,美国小企业的数量占了全美企业总数的99%,国民生产总值占了全美国民生产总值的39%,销售额所占的比重则达到了53.9%。美国2/3以上的就业机会是由小企业提供的,一半以上的技术创新由小企业进行,相当一部分高新技术产品由小企业生产或加工。美国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主要得益于美国通过了一系列保护性立法来明确小企业在美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及其应当享受的权利,并从财政金融、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及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小企业以有力的法律援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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