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构建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模式的法律机制

被引:10
作者
张华 [1 ]
张立 [2 ]
机构
[1]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 青海民族学院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 社区共管; 法律保障;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8.04.014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自然保护区的兴起,往往是人类对自然资源过度利用和环境破坏而被迫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作为一个国家为保护和恢复自然环境而划定的特殊区域,它既是构成整体环境的一种环境要素,也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严格和有效的形式。传统的管理模式应予调整,应顺应全球性的自然保护区目标和功能多元化的趋势,采取社区、公众、非政府组织团体等积极参与的合作性共管模式。促进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必须要有制度化安排作保障,应当构建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体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及磋商机制,形成一个相辅相成的管理系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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