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德国经验:“数字竞争法”的创新与借鉴

被引:9
作者
李强治
刘志鹏
机构
[1]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
数字竞争法; 平台经济; 反垄断; 中介势力; 事前监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德国联邦议会通过《反对限制竞争法》第十修正案,开创主要经济体针对数字平台全面修订反垄断法的先例。其主要创新体现在引入"中介势力"概念、高度重视数据问题、强化对平台规则的监管、拓展相对市场势力范畴、改革并购审查制度、扩大事前监管权力等六个方面。德国此举也体现了欧美反垄断风向整体转变的趋势,其共性特点是对平台企业的特殊地位进行认定,进而对其实行比普通垄断企业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这种极具针对性的监管做法对平台经济反垄断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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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美国众议院《数字市场竞争状况调查报告》介评 [J].
陈永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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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在德遭反垄断调查.[N].周武英;.经济参考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