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授信模式融通仓的4PL对3PL的激励契约

被引:11
作者
徐鹏 [1 ,2 ]
王勇 [2 ]
何定 [3 ]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
[2]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3]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
关键词
融通仓; 第三方物流(3PL); 第四方物流(4PL); 激励契约;
D O I
10.13587/j.cnki.jieem.2012.03.015
中图分类号
F830.5 [信贷]; F252 [物资流通]; F224 [经济数学方法];
学科分类号
0701 ; 070104 ;
摘要
在现有关于融通仓相关问题的研究中,物流企业皆被界定为第三方物流(Third Party Logitics,3PL),而研究第四方物流(Fourth Party Logistics,4PL)参与融通仓业务的文献还没有,本文把第四方物流引入融通仓业务中,运用委托代理理论,考虑了第三方物流完成的质押物价值评估、质押物运输、质押物监管、质押物处置及信息共享五个指标,建立第四方物流和多个第三方物流一对多的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并从第四方物流在业务过程中对第三方物流完成任务有无付出努力两个方面展开。结果显示,第四方物流付出努力时,第三方物流努力增加,且第四方物流付出的努力越多,第三方物流越努力工作;第四方物流会给予能力强,从事对收益贡献较大业务的第三方物流更多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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