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从1994年起,根据世界银行对华金融稽核援助项目的安排,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在普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协助下,开始进行贷款五级分类的试点和人员培训工作。“五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风险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1998年,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两种分类制度并行。此前,我国贷款分类一直沿用财政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把贷款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类。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从2004年起,我国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始全面实施五级分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