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三规”协调设想

被引:38
作者
王利
韩增林
王泽宇
机构
[1] 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
主体功能区规划; “三规”; “三规合一”;
D O I
10.15957/j.cnki.jjdl.2008.05.023
中图分类号
F301.23 [土地规划];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当前我国国家规划体系中,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编制的"五年发展综合规划",建设部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土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有重要地位,通常称为国家规划体系中的"三规"。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三规"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一致性,造成区域发展规划和建设中的多种矛盾。从我国未来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前提出发,考虑"三规"编制和管理的现状,提出了规划重点协调、规划数据协调、规划层级协调模式,对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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