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

被引:80
作者
平新乔 [1 ]
张海洋 [2 ]
梁爽 [2 ]
郝朝艳 [3 ]
毛亮 [2 ]
机构
[1] 北京大学经济学系
[2]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3] 中央财经大学
关键词
增值税; 营业税; 税负;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文章研究了我国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结构。实证研究发现,中国1994年的增值税改革设计上遗留的对服务业、对中小企业实施按全部产值或营业额为税基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即不实行"进项抵扣")的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导致了对服务业和广大中小企业的税收歧视。分省数据也显示,北京、上海、天津等一些地方已经不同程度地出现增值税对中小企业的歧视。针对中小企业增值税税负过重的问题,文章继而提出了彻底免征"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以及将增值税原则推广至所有产业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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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 [1] Taxation Reforms and Changes in Revenue Assignments inChina. Ehtisham Ahmad,Raju Singh,Benjamin Lockwood. IMF Working Paper,WP/04/125 .
  • [2] "Tax Reformin Japan". Masaaki Homma.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ax Reform" .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