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的著作权问题辨析

被引:15
作者
周应江 [1 ]
谢冠斌 [2 ]
机构
[1] 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
[2] 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标准; 著作权; 专有出版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标准可以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是具有立法、行政性质的正式官方文件,不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与强制性标准一样,推荐性标准也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标准制定机关对标准不享有著作权,标准出版者也不能取得著作权法上的专有出版权。标准出版者获准发布标准,本质上是行政行为而不是经营行为。法律没有设置经营标准的行政许可制度,出版者经营标准的权益可受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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