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新的角度论述了信用的内涵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信用福建”的基本框架。作者认为 ,对信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 ,但它们之间有主次之分、有层次之别。信用首先应该从经济方面来理解 ,其次从法律方面来理解 ,最后才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理解。因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信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范畴 ,不要简单地把它归入伦理道德范畴或一般文化范畴。经济信用问题的解决 ,主要依靠经济手段 ,辅之以法律的他律和道德的自律。在建设“信用福建”的过程中 ,要紧紧抓住经济信用建设这一中心环节 ,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 ,推动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体信用建设和法律规章、道德文化、监督管理三大保障的信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