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将“群体性事件”消弭于未萌期

被引:3
作者
邵道生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关键词
信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群体性事件; 信访举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2.8 [信访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2005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经从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与“群体性事件”相伴的是信访的激增。2003年被中国媒体称为是“信访洪峰年”。然而,到了2004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比2003年上升11.7%;接待群众来访批次、人次,分别比2003年上升58.4%和52.9%。所以。可以这么说,要处理好“群体性事件”,就必须处理好信访问题。根据一些对“群体性事件”以及“大规模群体信访”的学者研究,其“主体”一般属以下这些类型的人:一是城镇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部分下岗职工再就业难,收入减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二是部分企业经营不善,长时期拖欠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资造成部分职工生活困难;三是政府出台一些整治管理措施对部分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四是非法集资和金融风波严重危害部分群众利益;五是历史遗留的自然资源权属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六是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政策的配套和落实出现问题;七是农民负担过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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