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程序的交涉性

被引:4
作者
吴卫军
机构
[1] 电子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四川成都
关键词
交涉性; 程序正义; 直接言词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 [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多方面因素决定了交涉性是程序的基本特征之一;为体现程序的交涉性,必须在诉讼中平等地对待诉讼当事人,为诉讼各方创造平等参与并表达意见的机会,使直接言词原则得到充分贯彻实施以及维护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主导地位;我国诉讼立法及司法实务在充分体现程序的交涉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加以改革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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