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保法庭“低受案率”的反思

被引:2
作者
吴璨
机构
[1] 安徽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保法庭; 受案率; 环境案件;
D O I
10.13842/j.cnki.issn1671-816x.2015.04.012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环保法庭面临着受案率低的困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环境案件范围狭窄,受案范围缺乏统一的标准,环境行政执法对环境案件的消化,环保法庭形式主义大于实用主义,诉讼成本高等。解决我国环保法庭受案率低的困境需要从扩大环境案件范围,统一受案范围划分标准,因地制宜设立环保法庭,鼓励当事人积极提起环境诉讼,破除环保法庭"立案难"的困境入手,保障环保法庭充足案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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