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2016年11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被引:3
作者
:
曹建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
曹建明
机构
: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
2016年
/ 06期
关键词
:
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试点工作;
中期报告;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6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926.31 [最高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
0302 ;
030204 ;
030106 ;
摘要
: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二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审议。一、试点工作进展及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授权决定通过当天即印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7月21日又专门下发
引用
收藏
页码:1095 / 1100
页数:6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