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命科技立法的理念与原则

被引:7
作者
刘长秋
机构
[1]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上海
关键词
生命科技法; 风险预防; 科学立法; 超前立法; 谨慎立法;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7.04.006
中图分类号
D922.17 [科学技术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生命科技法是引导和规范生命科技活动的行政管理法,以保障生命科技活动的健康发展为目标。面对现代生命科技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安全与利益的不确定性,生命科技法应当确立如下立法理念:在谨慎权衡生命科技效用的基础上确定各项生命科技活动的风险性;对于那些风险性难于确定的生命科技活动,应当假设这类活动对人类社会具有重大风险,然而再依据这种"假定"去创设相应的防范制度。生命科技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科学立法、超前立法及谨慎立法三项基本立法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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