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存库诉董成斌、董成珍房屋买卖纠纷案

被引:4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房屋买卖纠纷案; 广汉市; 四川省; 土地使用权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原告(反诉被告):于存库,男,67岁,退休职工,住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上东街。 委托代理人:冉启发,四川省德阳市雒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董成斌,男,35岁,无业,住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桂花街。 被告(反诉原告):董成珍,女,42岁,工人,住四川省巴中市东城街。 委托代理人:杨军,四川省广汉市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于存库因与被告董成斌、董成珍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成斌、董成珍同时反诉。 原告王存库诉称:原告按照与二被告签订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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