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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例教学法
被引:46
作者
:
刘金祥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
刘金祥
机构
:
[1]
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
来源
:
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2002年
/ 03期
关键词
:
法律教学;
案例法;
归纳推理;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0-4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案例教学法注重归纳推理 ,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进行法律教学、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并已为实践证明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处于成文法法律体系中 ,倾向于讲授为主的教学法 ,重在演绎推理。在我国的法律教学中 ,如何有效地借鉴案例教学 ,从我国的国情与法学院的教学实际出发 ,笔者认为 ,应在总体上以讲述方法为主 ,案例教学为辅 ,两者相互补充 ,以求培养适应 2 1世纪需求的法律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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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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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美)博登海默(Bodenheimer;E.)著;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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