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在制定排放标准中的应用附视频

被引:28
作者
吴丹
李薇
肖锐敏
机构
[1]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武汉
[3] 武汉
关键词
水环境容量; 模型; 总量控制; 总量分配; 排放标准;
D O I
10.19672/j.cnki.1003-6504.2005.02.020
中图分类号
X-65 [环境保护标准];
学科分类号
071012 ; 0713 ;
摘要
针对湖北省府河流域含盐废水大量排放,造成引用水源和农业灌溉水源严重污染的状况,从制定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的指导思想出发,研究了府河氯化物的水环境容量在制定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控制中的作用,指出污染物的水环境容量研究是进行流域排污总量控制和制定流域排放标准的基础。而执行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可有效地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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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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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制定污水中控制项目地方排放标准的几点考虑 [J].
易江 .
干旱环境监测, 1992, (02) :122-12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