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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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机构
关键词
国防资产; 科研生产任务; 事业单位; 军事订货; 武器装备; 军械装备; 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 法律规定; 现役军人; 全民国防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国防科研; 宣布战争状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2 [国防军事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10 ; 1109 ;
摘要
第一条 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和边防、海防、空防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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