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内容过滤措施与用户隐私的利益冲突与平衡

被引:18
作者
朱晓睿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过滤措施; 隐私权; 网络服务商; 默示许可; 社会福利; 间接侵权; 言论自由; 视频网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版权内容过滤技术日臻成熟,在预防网络版权侵权方面具有明显的效率优势。然而,过滤措施是一种基于算法的技术规制,可能对用户隐私产生一定威胁。文章借鉴美国司法实践经验,明确隐私权以隐私合理期待为认定标准,以社会利害权衡为保护界限。在这一标准和限度内,网络内容存储与发布服务提供商实施版权内容过滤措施能够与用户隐私利益相协调。从利益平衡的公共政策视角出发,过滤措施以维护网络版权秩序为目的,以机器过滤而非人工审查的方式接触到一定范围内的用户隐私信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合理设计过滤标准,版权内容过滤措施能够在有效保护版权的同时保障用户的隐私利益,能够在整体上提高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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