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探微

被引:14
作者
崔建远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合同解除; 单务合同; 解除对象; 解除权行使; 诉讼方式; 诉讼外方式; 解除效力;
D O I
10.16064/j.cnki.cn34-1003/g0.2011.06.022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现行法上的合同解除制度具有特色,单务合同应为解除的对象。对于当事人双方变更或排除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约定,应当依据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及功能、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考量个案案情,综合多项因素进行判断,然后得出结论,更为现实,更为允当。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可有诉讼上和诉讼外两种。解除权的行使未采诉讼方式,但纠纷案件由裁判机构处理的场合,合同解除效力照样发生,且自解除通知到达相对人处时开始。
引用
收藏
页码:88 / 98+193 +193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7 条
  • [1] 债法各论..史尚宽;..1960,
  • [2] 民法债编各论..郑玉波;..1972,
  • [3] 合同法总论.[M].韩世远; 著.法律出版社.2011,
  • [4] 新订债法各论.[M].邱聪智著;姚志明校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 [5] 履行障碍法的体系.[M].韩世远著;.法律出版社.2006,
  • [6] 合同法总论.[M].韩世远; 著.法律出版社.2004,
  • [7] 民法债编总论.[M].陈荣隆修订;郑玉波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