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要素市场化与农民财产权制度

被引:4
作者
许经勇
机构
[1] 厦门大学
关键词
要素市场化; 产权制度; 农民财产权;
D O I
10.16479/j.cnki.cn43-1160/d.2015.02.008
中图分类号
F323.7 [农产品价格与市场]; F323.8 [农业收入与分配]; D220 [中央组织、会议及其文献];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1203 ; 0202 ; 030204 ; 0305 ; 030503 ; 0307 ;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表述,从"基础性作用"上升到"决定性作用",意味着要素市场化程度的提升,客观上要求必须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其中包括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股份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等。这样,让农村生产要素充分涌流,农民得到应得的财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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