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寻租的含义及表现形式

被引:13
作者
陈宪
机构
[1] 上海大学教授上海大学工商学院常务副院长
关键词
教育寻租; 制度性公共物品; 义务教育; 营利性教育; 表现形式; 经济学意义; 行政审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40-05 [教育与其他科学的关系、教育学分支];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教育本该是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理应保证每一个公民都有接受国民教育的合法权利。然而,当腐败渗进教育领域后,教育的公平公正被打破了。教育寻租,即为某些分管教育和学校的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假以各种手段谋取个人的种种好处。如,子女入学,学历与职称的评定等等。这些已构成了近年来广大群众对教育腐败不满的重要社会原因之一。教育寻租的表现形式及其来龙去脉究竟如何?本刊特邀4位专家对此进行理论分析,以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和讨论。——主诗人:任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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