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计署作为行政机构的内部监督机构,都被赋予相应的权力来监督与审查中央政府预算。全国人大预算监督涵盖预算全过程,其中对于中央政府预算执行结果或决算的审查工作,主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而审计署的审计工作主要是一种事后的预算监督。这两种不同的预算监督机制,在中国政治体制下究竟体现为何种关系?本文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1998-2014年"中央政府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财经委"年度决算书面审查报告"等公开发表的文件进行分析,客观揭示国家审计与全国人大预算监督之间的内在逻辑。研究发现,两者之间可以产生并且已经产生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两种预算监督制度可以在优势互补的情况下形成合力。这对推动中国政府预算改革走向深入,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