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隐私权的边界——以公共信息为标准

被引:14
作者
杨波
机构
[1] 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关键词
私人信息; 公共信息; 隐私权; 公众人物; 边界;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隐私权是一种重要的具体人格权 ,体现了社会对人在作为独立个体角色时的尊重。但是人不可能总游离于社会角色以外 ,自然人的隐私和隐私权也有边界。隐私的边界不是自然人的公众人物的社会角色 ,而是信息的公共性或公益性。以公共利益等原则确定的公共信息来划定隐私权的边界 ,才能实现独立个体与群体社会的和谐统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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