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系结构调适与功能优化分析

被引:5
作者
刘畅
机构
[1]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关键词
国家监察体系; 国家监察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 反腐败; 权力监督; 国家治理现代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8 ;
摘要
国家监察体系结构调适与功能优化是健全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提升权力监督效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路径。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党政结构调适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了纪检监察效能,但还应理顺"纪法衔接"的内在逻辑,实现纪委与监委在监察业务中的程序性契合,推进纪委与监委人员在业务、情感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不同层级监察机关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纵向结构调适提升了监察体系的系统性权威性,提高了监察体系的监察效能,强化了监察体系内部的纵向监督,但还应进一步加强上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的业务领导、有效监督,并健全完善监察机关对其派驻或派出机构和专员的领导机制。各级监察机关内部组织之间分工、协作与制约的横向结构调适强化了监察机关内部机构之间的协作与协调,促进了国家监察权的全覆盖,增强了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但还应以优化内部组织之间的合理结构为基础,不断强化各级监察机关内部的权力协调,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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