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从1985年颁布《436号令》开始,先后颁布了《636号令》《637号令》《2004号令》《717号令》《720号令》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指导管道运营企业建立规范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包括管网容量信息、气质信息、公平行为标准、准入技术与商业运营条款、客户索引信息、市场交易报告和各类通知等。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网信息公开平台和容量交易平台,各个州际管道公司都按照统一的模板建立了各自的信息公布平台,依托互联网公开。不同的公司在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范围上有所差异,但都严格按照法规张贴信息。美国的这些经验,启示中国在推进管道设施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指导信息公开规范化;推进可操作与网络化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立历史数据回溯及审查机制,发挥信息平台的监督功能;设置适度的信息公开条款,保护企业合理的商业技术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