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研究山东省基本药物制度对乡镇卫生院服务量和患者就诊费用的影响。方法:收集以县为单位的山东省47个试点县与88个非试点县2009,2010两年乡镇卫生院平均服务量及患者费用情况,利用倍差法控制非干预因素,计算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净变化,并结合关键人物访谈资料。结果:使用倍差法控制了其他非基本药物制度因素干预后发现,试点县卫生院门诊人次数下降1 165.59人次,住院人次数下降26.78人次,患者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住院人均药品费用,住院人均医疗费用分别下降7.11元,227.20元,6.86元,门诊人均医疗费用上升0.79元。结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造成卫生院服务量下降,患者药品费用下降的背后暗藏隐患,关注患者医疗费用的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