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哲学申辩:法哲学研究提纲

被引:8
作者
姚建宗
徐岱
机构
关键词
法哲学,人学,元理论,批判;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1998.01.002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作为法的最高抽象形式的理论表达,法哲学首先是对人的一种关怀,它是从法的角度对人的现实存在的哲学理解和对人的理想性存在的终极关怀。因此,法哲学是一种人学。在法的理论体系中,法哲学无疑居于最高层次,成为法学的元理论。就功能而言,法哲学始终是针对法的现实(法的实践与理论)的一种理性批判。这种实践批判又必然导致法哲学在理论层面的自我批判。所以,批判性也就构成了法哲学的内在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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