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新闻:广告商与传媒合谋违法

被引:5
作者
陈力丹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
广告新闻; 传媒; 广告法; 职业自律;
D O I
10.13556/j.cnki.dncb.cn35-1274/j.2009.10.065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F713.8 [广告];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050302 ; 1403 ;
摘要
本文揭示了目前广泛存在的广告新闻现象,认为这种公然违反《广告法》的现象得以存在,在于法律没有赋予执法部门有效的执法权力、广告商和刊发广告的传媒对利益的无节制追逐。文章指出,在广告利益与传媒职责之间,传媒依法把握平衡,其实是不难的事情,只要收一收对利益的贪得无厌之心就能做到。如果执法有力并有序,广告新闻的问题并非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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