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抵押物流转的制度安排

被引:4
作者
杜东亚 [1 ,2 ]
廖焕国 [3 ]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 深圳大学法学院
[3] 暨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抵押物转让; 物上代位性; 价金; 场合; 追及效力; 抵押权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抵押权的追及效力目的本为保障抵押权人更好地实现其抵押权,但赋予抵押权绝对的追及效力又会过度保护抵押权人,忽视抵押人与抵押物买受人的利益,影响抵押制度功能的发挥,在抵押物转让的场合,应当限制抵押权追及效力的行使,转而通过完善抵押权的物上代位制度与抵押权保全制度来实现抵押权人利益的保护,以更好地发挥抵押制度的功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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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物权法研究.[M].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  
担保物权法.[M].(日)近江幸治著;祝娅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