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抵押贷款“三重门”

被引:1
作者
刘奇
机构
[1]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键词
农地抵押贷款; 农房; 金融; 法律法规; 财政金融; 经营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制度; 土地流转;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01.3 [地产经营]; F832.4 [信贷];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1201 ; 020204 ;
摘要
<正>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农地(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房,以下同)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重要财产,以农地作抵押进行融资,让静态的土地"流"起来,使沉睡的资源"活"起来,是拓宽农村金融供给渠道、破解农村资金短缺难题的有效途径。我国农地金融制度最早在贵州省湄潭县试行,在中央和地方资金、政策的支持下,该县于1988年成立土地金融公司,向土地经营者发放农地使用权抵押信贷,1997年因乡镇企业破产倒闭形成大量资金沉淀,亏损严重而被撤销。随后,全国一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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