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性骚扰法律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被引:17
作者
胡田野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关键词
美国; 性骚扰; 借鉴;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4.06.030
中图分类号
D971.2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性骚扰是不受欢迎的带有性色彩的言行,是一种非法的性歧视。依美国判例,性骚扰不必源于性的目的,其内容不必是直接的表示;同时,性骚扰行为者在主观上应当是有过错的,受害者在主观上须为不欢迎骚扰行为。构成可诉的性骚扰行为其损害后果须达到严重的程度。依美国最新判例,同性之间也可以构成性骚扰;雇主对员工中的上级职员的性骚扰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美国的性骚扰法律制度对我国的立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如公法上的规定并不排除私法的适用,性骚扰的含义应当包含性别歧视,雇主责任应当在立法上得以确立,立法者应当在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中寻找平衡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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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性骚扰法律论纲 .2 胡波. http://www.lawjia.com .
[2]  
http://www.uncg.edu/cha/UNIVERSITY_COUNS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