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第三者的防卫行为探析

被引:8
作者
李齐广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防卫行为; 第三者; 法益侵害; 退避义务;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1.05.016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防卫行为侵害第三者法益包括三种类型。一是防卫人利用第三者之物的场合,成立紧急避险。二是侵害人利用第三者之物或人身实施侵害的场合,可采取对物防卫说,成立正当防卫。三是防卫行为的结果偶然发生于第三者的场合,也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过在后两种类型中,防卫行为可能危及第三者生命的场合,"正无必要对不正让步"之适用应有所限缩,在"停留于现场的利益"的保护必要性不被承认的情况下,防卫人可以而且能够安全退避时,应对其科以适当的退避义务。惟其如此,才能实现侵害者、防卫者、第三者之间法益保护的平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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