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的对立统一

被引:2
作者
廖永安
机构
[1] 湘潭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诉讼权利;审判权力;对立统一;
D O I
10.13715/j.cnki.jxupss.1999.03.027
中图分类号
D915.2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而由于其行使主体、基础与本源等不同,二者又存在诸多差别与矛盾,从而构成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当今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应在深刻认识二者对立统一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当事人诉讼权利对法院审判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功能。即通过扩大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广度,以抗衡审判权力的强度;通过强化诉讼权利自身的救济机制,以发挥抵抗权与监督权的功能。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科学把握诉讼权利制衡审判权力的度,以确保诉讼运作机制的科学构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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