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性别歧视例外审查规则:美国实践及启示

被引:7
作者
卢杰锋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就业歧视; 性别歧视; 合理差别对待; 真实职业资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D971.2 []; DD912.5 [];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用人单位基于性别原因在劳动者之间进行不合理的差别对待是就业性别歧视的本质特征。如果用人单位的上述差别对待存在足够的合理性,则会阻却歧视行为的违法性,构成歧视的例外。中国法律明确禁止就业性别歧视,尤其是针对妇女的就业歧视。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保护女性或岗位存在不适合女性从事的特殊要求为由为自己的歧视行为辩解,但中国法院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构成及其例外认定等关键性问题回应不足。通过考察美国相关立法和实践,美国法院认为在认定性别歧视例外时,应当对性别与职业资格之间的联系进行实质性审查。美国的经验对中国相关制度的构建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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