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记录等同于纸面证据的解决方案——兼论《电子签名法》的局限性

被引:24
作者
高富平
俞迪飞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电子记录; 纸面证据; 电子签名; 数据电文;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法律障碍是如何解决电子记录等同于纸面证据的问题 ,直到目前为止 ,我国尚未妥善解决这一法律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 8月 2 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旨在确立电子商务领域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进一步规范电子签名相关行为。但是笔者认为 ,电子签名或数字签名技术的应用存在不少局限性 ,电子签名并不是解决数据电文效力的唯一技术手段 ,其关键在于将“功能等同法”的三个原则吸收到证据法 ,建立如何认定电子记录为有效证据的规则。
引用
收藏
页码:89 / 98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5 条
  • [1] 论电子证据的独立性
    常怡
    王健
    [J]. 法学, 2004, (03) : 85 - 93
  • [2] 网络时代的民法学问题.[M].刘德良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 [3] 电子商务法律指南.[M].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
  • [4] 现代汉语词典.[M].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 [5] 国内外信息化政策法规选编.[M].上海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编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