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正确界定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是指与标的企业业务联系紧密、以谋求长期战略利益为目的、持股量较大且长期持有、拥有促进标的企业业务发展的实力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法人投资者。与一般法人投资者相比,战略投资者持股的安定性更强、集中度更高、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更大,因而是一种积极持股者和安定性股东。 总体上,战略投资者应当具有如下特征: (一)、与标的企业有联系紧密的业务往来或者从事的行业具有一定的互补性,拥有促进发行人业务发展的实力或能够规避不同时期的行业风险。 (二)、追求长期战略利益,而非短期市场行为,能够长期稳定持股,不会因为暂时的获利而变现。这是其区别于一般法人投资者的首要特征。 (三)、持股量较大。如作为战略投资者的美国福特公司持有江铃汽车29.96%的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上海宝钢集团持有首钢股份1200万股,为第二大股东。 (四)、有愿望也有能力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就是说战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