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环境税改革探讨

被引:5
作者
许文
机构
[1]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关键词
环境税; 征税范围; 计征方式; 税率; 优惠设计;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D O I
10.19758/j.cnki.issn1673-288x.2011.04.006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提出,"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这表明"十二五"期间环境税的改革开始步入实际操作阶段。本文对"十二五"期间环境税的改革进行深入探讨。第一,确定了环境税的征收范围是采用逐步改革的方式,选择部分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进行开征,再逐步扩大征税范围。第二,确定了环境税的计征方式是在环保部门的配合下,对考虑除重点污染物之外的其他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采用污染当量数进行计征。第三,确定了逐步提高税率水平的策略,以给予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同时,环境税在原则上不应该设置税收优惠政策,以避免损害税制的公平性和优惠政策滥用后所导致的污染转移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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