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国际法的危机与强行法的作用——从朝鲜进行核试验说起

被引:21
作者
罗国强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强行法; 国际法; 朝鲜; 核试验;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 [国际法];
学科分类号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摘要
朝核问题再次印证了新世纪国际法危机的存在。尽管这是出于实在国际法的固有缺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此听之任之。这种情况下,需要直接适用强行法以弥补实在国际法的缺失。强行法不需要国家意志的合意即可成立,且其可以被直接适用于国际关系。朝鲜进行核试验的行为是违反“禁止核扩散、限制核试验”的强行法的行为,朝鲜不能摆脱其在强行法下的不进行核试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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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国强 .
国际观察 , 2004, (05) :15-20
[2]
国际法.[M].班文战等撰稿;江国青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
国际公法学.[M].王虎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
条约法概论.[M].李浩培著;.法律出版社.2003,
[5]
国际公法原理.[M].(英)伊恩·布朗利著;曾令良;余敏友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
[6]
国际法引论.[M].王铁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
国际强行法论.[M].张潇剑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8]
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M].李浩培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9]
论新世纪国际法之本体 [D]. 
罗国强 .
复旦大学,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