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与大陆药学执业人员的比较

被引:4
作者
宿凌
机构
[1] 暨南大学药学院广州市
关键词
港澳台地区; 大陆; 药学执业人员;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95 [药事组织];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目的:供我国大陆药学执业人员的管理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参考。方法:对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与大陆药学执业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结果与结论: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与大陆在药学执业人员的管理法律依据、管理机构、分类及数量、分布、准入资格、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大陆可以借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可取之处,进一步完善对药学执业人员的管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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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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