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三种模式

被引:14
作者
高一飞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自我约束; 司法限制媒体; 司法向媒体开放; 发展趋势;
D O I
10.13495/j.cnki.cjjc.2011.03.005
中图分类号
G206 [传播理论]; D91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50302 ; 030106 ;
摘要
在处理媒体与司法关系的问题上,西方主要法治国家采用的模式是不相同的。美国采用的是不限制媒体的"司法自我约束模式";而英国采用的是"司法限制媒体模式";而大陆法国家则采用了一种近乎"放任自流"的"司法向媒体开放模式"。中国应当采纳大陆法国家模式。
引用
收藏
页码:81 / 86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传媒与司法三题 [J].
贺卫方 .
法学研究, 1998, (06) :20-25
[2]  
传媒与司法的关系——从制度原理分析[J]. 张志铭.中外法学. 2000 (01)
[3]  
大众传播法学[M]. 法律出版社 , 魏永征, 2007
[4]  
传媒与司法[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卞建林, 2006
[5]  
媒体法[M]. 武汉大学出版社 , (英)萨莉·斯皮尔伯利(SallieSpilsbury)著, 2004
[6]  
美国大众传播法[M]. 清华大学出版社 , (美)唐纳德·M.吉尔摩等著,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