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障和促进公民平等就业是实现中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平等权和劳动权的一项国家义务。在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发育成熟、全民就业竞争更加激烈的背景下,反对就业歧视、促进社会的平等就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吸收和借鉴国外“反就业歧视、促进平等就业”经验,加强中国与欧盟在反就业歧视立法及实践方面的合作,以中国政法大学宪法研究所申请荷兰大使馆资助的“反对就业歧视”课题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由宪政研究所和该课题合作方荷兰乌特勒兹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协办的“促进就业机会平等,建设和谐社会”国际研讨会于3月26-27日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