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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息长期保存的责任主体及其合作模式
被引:15
作者
:
翟慧杰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翟慧杰
机构
:
[1]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
:
档案
|
2008年
/ 01期
关键词
:
数字信息保存;
长期保存;
国家档案馆;
出版者;
长期存取;
文件归档;
澳大利亚;
大洋洲;
电子出版物;
非书资料;
保存机构;
图书馆;
建筑物;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G203 [信息资源及其管理];
学科分类号
:
1204 ;
1402 ;
摘要
:
<正>人类正面临着数字信息长期保存的巨大挑战。Kuny认为:我们处于一个"数字黑暗岁月",需要寻找挚诚的"修道士"来保存这个时代的历史和文化遗产。Fahrenheit说:我们想做的一切就是保护今后还需要的知识的完整与安全。然而,对谁是数字时代的"修道士",谁又应该为数字信息的长期保存担当责任等问题,众说纷纭。从理论上讲,数字信息生命链条上的任何主体都是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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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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