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矛盾”是一个被国内研究村民自治问题的学者广泛接受和使用的概念,这个概念被研究者赋予了约定俗成的经验性涵义。事实上,“两委矛盾”是一个具有选择性偏见的简单化概念,不能准确、深刻地反映农村“两委”关系以及农村社会政治关系的真实状况。如果离开了党支部独揽专权、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个人矛盾、宗族组织的影响以及农村黑恶势力的渗透等具体因素,“两委矛盾”就不具有实质性涵义。这一概念的简单使用造成人们对村民自治问题的诸多误解。自治制度背景下,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并不是天生的对立面,“两委关系”也存在协商合作的可能性。因此,在研究农村“两委”关系时,应当谨慎使用“两委矛盾”这一概念,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